古筝所蕴含的中国文化_古筝背后的文化意义
1.古筝的历史文化?
1.缓解压力,学习古筝不仅可以练得一技之长,更重要的可以让你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特别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心烦气躁,练练古筝,更是能让你静下心来。还可以培养自信心,学古筝的时候,每天认真学,认真坚持,等到你完全学会一首曲子的时候,你就会很有自信心。潜移默化地,个人也会因为音乐的熏染会变得更加有气质、更加自信。
2·培养毅力,注意力,想象力,可以提高学生的智力,特别是逻辑思维能力,古筝音乐是声音的表现艺术,其音符的表现背后蕴藏着无限的意义,这便给想象力、逻辑思维能力、跳跃性思维提供了无限的空间。
3.作为一个业余爱好,人的爱好来自于兴趣,而人的兴趣又来自于心里。有一个高雅向上的爱好,是人生的一大幸事。
4.意志力的发展,俗话说:“勤能补拙”。由于勤奋,即使基础稍差,也能提高能力出成果,而且勤奋的关键在于意志力。古筝学习中技能技巧的熟练,需要坚持不懈的练习,一个难点有可能要经过上百次的正确的重复练习才能掌握,因此,古筝练习有利于培养儿童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和持之以恒的良好学习习惯。
5.锻炼身心健康,古筝演奏是需要全身心投入的,身体配合综合指法全身发力和运动,常弹对身体极好的锻炼。而弹好古筝,是需要培养良好的心态与情感,同时优美的乐曲,对心灵是滋养,培养仁和之气。总之,古筝是一种有益锻炼身心健康的乐器。
古筝的历史文化?
我国古代的声乐文化中产生了很多乐器,例如古筝跟古琴,它们在外形和表现手法上都很相近。因此很多人觉得古琴跟古筝是差不多的同类型的乐器,虽然表面上看着如此,但其实它们在文化内涵上各有不同。古代将乐器分为雅俗是依据他们受众不同而区分的,雅的受众是王公贵族上层人士,而俗的受众是普通的农民。这也就理解了为什么古筝和古琴,一个被认为是俗,一个被认为是雅。
一、古琴古琴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一种波长类型的乐器,在历史中关于他的记载颇丰。最早在诗经当中就被引用进诗句当中。春秋时期,王公贵族一般会将古琴用来伴奏,此后古琴便开始在士大夫文人之中非常流行。古时候文人们演奏古琴一般都是为了自我,或者抒发心中的不满之情。而我国历史上也有很多关于古琴的传说,例如伯牙子期和锦瑟五十弦等。都表现了古代上流人士对古琴的重视作用,已经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
二、古筝而一说起古筝我们就想起青楼女子铮铮而弹,跟古琴比较而来,古筝在历史中的记载寥寥无几。而古筝一般出现的地方就是在普通人家或者一些酒楼,茶楼等普通群众的场所。古筝的弦数最早是类似于古琴有五根,后来随着时间的不断发展逐渐演变成了12根,16根或者18根递增模式,甚至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古筝的声音比较大有很强的穿透力,低音区又充满了浑厚的感觉,高音区比较明亮。所以古筝大多都给人一种生动活泼的感觉。
三、儒家思想儒家思想中的孔子一直是遵从周礼的,而周礼要求人保持庄重舒缓的特性,这就比较符合古琴比较沉稳。而古筝生动明媚比较不被周礼所接受。因为两者受众不同,所以也产生了不一样的分级。所以古琴就代表了雅,古筝就代表了俗。
古筝是一件古老的民族乐器,战国时期盛行于“秦”地,司马迁的《史记》所记载《李斯列转.谏逐客书》中所引资料,颇有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李斯《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乐舞的一段说:“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叩缶、击瓮而就症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筝乃“真秦之声也”,故而历来就有“秦筝”之名,但是若从行文来看,又有值得我们推敲的地方,那就是“击瓮、叩缶”与“郑卫桑间”对举,而“弹筝、搏髀”又与“韶于、武象”对举,因此接下去就有“今弃叩缶,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这儿的对举显然不是为了文,而所对举的乃是“乐”于“舞”的形式和内容,所谓“郑卫之音”,就是“桑间濮上”,乃是郑过和卫国的民间音乐,就由此可见“叩缶、击瓮”乃是秦国当时的民间音乐,就是“韶虞”就是“韶箫”,也就是孔子听了后赞之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据说此乐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乐;这音乐显然不是民间音乐,而是宫廷音乐。由此可见,至迟于嬴政当政之时,秦国已用“韶箫”替代了筝,筝当时属于宫廷所用的乐器了,它理当比缶、瓮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对举的乃是“武象”。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乐舞,是周人歌颂武王伐纣的。由此可见,“搏髀”当是秦国的宫廷乐舞。李斯所举之例,证明秦国宫廷所用的歌、舞、乐都是别国的,为反驳政治上不用客卿张本。其那文已经提及,李斯进呈《谏逐客书》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筝在秦国的流行当是在此之前。筝的产生就相对完善也就理当比李斯书《谏逐客书》要早一些。
关于筝的命名,有两种说法,一说乃是有瑟分劈而来,另一说乃是因发音铮铮而得名。《集韵》就持“分瑟为筝”之说:“秦俗薄恶,父子有争瑟者,人各其半,当时名为筝”。当然除了父子争瑟的说法而外,还有兄弟争瑟,以及姊妹争瑟的说法。这些大同小异的传说也正好说明这些说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识而言,瑟分为二就就成了破瑟,岂能算筝?若将瑟破为二而修补成筝,恐怕远比制作筝、瑟要难吧?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其发音的性质而得名,刘熙《释名》中“筝,施弦高,筝筝然”,就持此说。说筝因“施弦高”而发音“筝筝然”,这音色显然乃是对瑟的音色舒缓而言的,这就把筝与瑟联系起来了。确实,我们的民族乐器可以因乐器的来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制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乌),这儿的筝因音色发音“筝(铮)筝然”,而得名也未尝不可。从后文来看,起初的筝与瑟并不密切,这就失去了筝瑟音色对比的意义,从而使此说显得难以使人全信。
以上所说筝的命名,也涉及到筝的起源。既然“分瑟为筝”之说不可信,那么出事的筝呀就不是破瑟而成的了。那么筝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汉.应邵《风俗通》载文:筝,“谨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从应邵的《风俗通》所载可知,汉以前的筝其制度应为“五弦,筑身”,但是当时“并(山)凉(甘肃)二州筝形如瑟”,应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还记下了“蒙恬所造”的传闻,这又是说明,汉代在西北地区已经流传瑟形的筝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乐四》中说:“筝,秦声也。傅玄《筝赋序》曰:“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弦柱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仁智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关思哉。并有附注说:“今清乐筝并十有二弦,他乐肯十有三弦。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
以上两条资料颇值得我们注意,应邵乃东汉末年(二世纪末,三世纪初)人,他所记的“五弦、筑身”,乃是按照《礼乐记》的记载,并非亲眼目睹,而他所见的“并、凉二州,筝形如瑟”,却未提及其他地区筝形是否有异。唐代末年的杜佑,乃是九世纪人,他在《通典》中比较详细地说明了当时筝完全如瑟的形制,这形制也符合正统礼器的标准。当然,杜佑同时也提出了对“蒙恬造筝”这一传说的疑问。
筝究竟是否为蒙恬所造?近年有人认为蒙恬乃文武全才,他造筝也完全具有可能性。但是根据年代来看,蒙恬造筝并不具备这种可能性。蒙恬祖父蒙骜,死与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此时蒙恬不过是20多岁的青年,即使青年的蒙恬有制筝的才华,制成后却要它在短短数年内就流行秦国,并成为当时秦的宫廷乐器,看来不具有这种可能。更有人说,筝乃蒙恬筑长城时所造。这一说法就更不具备可能性。因为蒙恬修长城,乃是秦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灭齐国以后之事,这比李斯呈《谏逐客书》至少要晚十六年! 亦有说蒙恬所造为“笔”,古繁体“笔”与“筝”近似,因为记载失误,于是以讹传讹有此说。
应邵《风俗通》说,筝乃“五弦、筑身”。但“筑”是什么样式,历代文献都语焉不详。1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一具汉筑明器。这具筑之所以说他是明器,是因为该器虽然髹以黑漆,却是用独木雕成。实心,不利于共鸣,若用来演奏,无法获得足够的音量。此外,该器通长约34厘米,用来演奏显然太短小,而《同典》载,唐代的筑长四尺三寸,汉筑演变至唐代虽然有异,但相差也不至于如此悬殊。这些理由都足以证明它是明器,该器犹如有柄的小瑟,筑面首位各钉以横排竹钉,一排五个,这就与《风俗通》的记载相符。这具明器筑的样式与瑟相同,似乎又说明瑟、筑、筝的样式是极其相似的。
如真的瑟、筑、筝的样式雷同,那么我们只能认定筝与瑟的差别除了音色有别而外,外在的差别主要在于弦数,即:瑟有二十五与五十弦之分,而唐代的筝仅为十二弦与十三弦,当时的筑也发展成为十二弦与十三弦,那么筑与筝之间的区别又在何处呢?《通雅》在筝明“踏步筝用骨爪,是、长寸余,以代指”;而在注筑时引《释名》的说法:“筑,以竹鼓之也”。如此看来,其实、差别主要在于筝是弹拨乐器而已。当然,《通雅》还在筑明:“似筝,细项”,这“细项”便成了筑与筝形态上的主要差别。原来初试的筑,是要以左手握住颈部而用右手击奏的,故而“细项”,唐代已长四尺余,显然无法握持,这细项看来乃是保存了旧有体制而已。《通雅》在筝这一条目下还注上了“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的说明。这一注释在于说明CHOU(手部 诌去言)与轧筝本是同一器物,其名称的差异仅仅是一为弹奏、一为拉奏而已。
当然也有人认为中国的筝乃传自外国。日本的田边尚雄在他的《东洋音乐史》中就提出了筝是战国末期从西方传入秦国的观点。日本的另一学者林谦三则认为田边尚雄的论据不足。
从以上讨论可知,无论是筝似筑还是筑似筝,筝的初试形态至今并未弄清楚。因此,筝的起源至今依然还是个谜,还需要我们继续探求。关于筝的起源的探求,显然是无法从文献中寻求根据的,看来必须求助于考古的新发现。
总之,筝很可能来源于一种大竹筒制作的五弦或少于五弦的简单乐器。年代当在春秋战国时期或春秋战国之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秦代。筝、筑、瑟的关系,既不是分瑟为筝,也不是由筑演变为筝,而很可能是筝筑同源,筝瑟并存。五弦竹制筝演变为十二弦木制筝,筑身筒状共鸣结构演变为瑟身长匣形共鸣结构,可能是参照了瑟的结构而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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