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与古筝哪个好听一点_古琴与古筝哪个好听

古筝悦耳,古琴悦心; 古筝的声音大,很动听,弹奏的时候加持力很强。想要用它来醉人是再好不过了。  古琴声音小,比较内向。只有在某些特殊的环境下会特别感动人,而往往感动的也只是弹琴人自己。一些大师也曾弹出过加持力很强的曲子,让人觉得如听万壑松,陶醉得不得了。但从古琴的结构和发展历史来看,古琴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技巧和感人,而在于心境和自然。天人合一是一个弹琴者最终的归宿 所以古筝比较倾向于是弹给别人听的,古琴则更倾向于弹给自己听。 两者感觉不同、功效也不同,各有千秋。哪一个好?每个人会有自己的选择,呵呵。 相比之下古琴更难学一点,古琴要弹出意境很不容易,需要一些技巧之外的东西,算是感悟吧,像古人说的那样“汝欲学诗功夫在诗外”。

古琴,亦称瑶琴、玉琴、七弦琴,为中国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之一,古琴是在孔子时期就已盛行的乐器,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有四千余年,据《史记》载,琴的出现不晚于尧舜时期。20世纪初,为区别西方乐器才在“琴”的前面加了个“古”字,被称作"古琴"。至今依然鸣响在书斋、舞台上的古老乐器。

古琴音乐主要受儒家中正和平、温柔敦厚、「德音之谓乐」和道家顺应自然、大音希声、清微淡远等思想的影响。传统琴曲主要用五声音阶,即五正音,这可说是儒家中和雅正思想在音乐上的落实,而琴乐清虚淡静的风格和意境则主要为道家思想的反映。 古琴由于其乐器的形制、音色、乐曲题材、内涵、结构等因素,其音乐风格是倾向静态的、简单的、含蓄的、古淡的、阴柔的、抒情的、典雅的美。很多人于第一次听琴乐时甚至觉得这件乐器是无声的。古人亦说古琴“难学、易忘、不中听”,“琴到无人听时工”。“不中听”、“无人听”,其实正因为古琴音乐风格属于淡静、虚静、深静、幽静、恬静等等静态的美。这也是为什么古琴最适宜于夜阑人静时弹奏,因为这样的环境才能与琴乐的风格和它所追求的意境配合。整个古琴音乐艺术被称为琴道确实有其道理,因为对古琴的欣赏和认识不能只单一地从其音乐曲调去理解,而是综合地从多方面作为知识份子的精神反映去理解。这一切则表现在对题材的选择、意境的追求、道德的规范等各方面代表著琴乐的理想风格和审美标准上。 中国乐器中很少像古琴那样具备一套完整的弹奏风格审美准则。古琴音乐的美学,早在六朝麴瞻提出对散音、泛音及按音音色的要求时已初步形成。而唐末五代之际的刘藉更在《琴议篇》中提出了“美而不艳、哀而不伤、质而能文、辨而不诈、温润调畅、清迥幽奇、忝韵曲折、立声孤秀”作为琴德的标准。其实,论述古琴演奏风格的文章,历代均有点滴。有些见于琴文、专集的琴书、琴谱中,亦有些散见于零星的诗文中。而较有系统和条理地阐述古琴演奏风格的审美经验结晶和审美准则判断的琴论文章,则以明代冷谦的《琴声十六法》和明代徐上瀛的《溪山琴况》为较完整和重要。 冷谦的琴声十六法实际上乃提出了十六个审美范畴,企图为琴乐的审美与表演作一归纳和依据。十六法分别为:轻、松、脆、滑、高、洁、清、虚、幽、奇、古、澹、中、和、疾、徐。在每一个美学范畴之下,冷谦更详细地论述它的内涵和外延,企图从不同的本质与现象和美感特征去引导读者把握古琴的声音美。现简单的将十六法的提纲和内涵分析如下: (1)轻——论音之适中和清实(技巧控制和意趣表达间相互之关系) (2)松——论吟猱动荡之妙(技巧论) (3)脆——论手指与手腕力度的灵活和弹性(技巧论) (4)滑——论指法技巧在滑与涩表现上之难易(技巧论) (5)高——论琴乐意境之深远高古(意境论) (6)洁——论琴品与人品之配合(道德论) (7)清——论平和洁净的环境、心境、乐器等条件在操缦时的重要(意境论) (8)虚——论“心静”与“声虚”内外因素配合的重要(意境论) (9)幽——论琴音之幽雅出于琴人高雅闲逸之品德(品德论) (10)奇—— 论雅淡琴乐之奇特处乃在于吟逗等装饰性之指法和乐句起承转合间变化之处理(表现论) (11)古——论琴乐古朴之风格来自和澹宽大之气度(风格论) (12)澹——论琴音雅淡的本质(风格论) (13)中——论偏之弊处以言中声之妙(表现论) (14)和——论和之本质在于技巧之无过不及(本质论) (15)疾——中论指法徐疾之处理(兼论技巧与意境) (16)除——论指法舒徐之变化(本质论)。 综合此十六个提纲,可将其内容的描述作不同的组合。总的来说,还是著重于风格、意境、道德和技巧几方面。属于较抽象意境的描述者有高、清、虚等;论琴的表演技巧老有脆、松、轻、滑等;论琴品与人品者有洁、清、虚、幽等;论琴的风格者有古、淡等。 十六法亦可组成四组:轻松脆滑、高洁清虚、幽奇古淡、中和疾徐。第一组为外在演奏风格的描述,第二、三组均为演奏时内在意境与曲韵表达的描述,第四组则为演奏时对乐曲整体节奏速度均衡的要求。第一组之轻松脆滑除在此处言技巧外,亦为论琴材九德之一“奇”的内容。奇所包含的特质为轻松脆滑,轻谓材轻,松谓声透,脆谓声之清老(老,桐木也),滑谓声之泽润,近木材也。总的来说,十六法的提纲和内容以抽象性、文学性和形象化的描述为多,实际配合技巧实践的理论少,故容易导致偏向唯美形式主义。

古筝是古老的民族乐器,结构由面板、雁柱、琴弦、前岳山、弦钉、调音盒、琴足、后岳山、侧板、出音口、底板、穿弦孔组成;筝的形制为长方形木质音箱,弦架“筝柱”(即雁柱)可以自由移动,一弦一音,按五声音阶排列,最早以25弦筝为最多(分瑟为筝),唐宋时有弦十三根,后增至十六根、十八弦、二十一弦等,目前最常用的规格为二十一弦;通常古筝的型号前用S163-21,S代表S形岳山,是王巽之与缪金林共同发明,163代表古筝长度是163厘米左右,21代表古筝弦数21根。

古筝是我国独特的、重要的民族乐器之一。它的音色优美,音域宽广、演奏技巧丰富,具有相当的表现力,因此它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古筝是一件伴随我国悠久文化、在这片肥沃的黄土地上土生土长的古老民族乐器。早在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的战国时代,就在当时的秦国(现今的陕西)一带广泛流传,所以又叫秦筝。计算起来,它已经有2500年以上的历史了。 古筝是一件古老的民族乐器,战国时期盛行于“秦”地,司马迁的《史记》所记载《李斯列转.谏逐客书》中所引资料,颇有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李斯《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乐舞的一段说:“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叩缶、击瓮而就症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筝乃“真秦之声也”,故而历来就有“秦筝”之名,但是若从行文来看,又有值得我们推敲的地方,那就是“击瓮、叩缶”与“郑卫桑间”对举,而“弹筝、搏髀”又与“韶于、武象”对举,因此接下去就有“今弃叩缶,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这儿的对举显然不是为了文,而所对举的乃是“乐”于“舞”的形式和内容,所谓“郑卫之音”,就是“桑间濮上”,乃是郑过和卫国的民间音乐,就由此可见“叩缶、击瓮”乃是秦国当时的民间音乐,就是“韶虞”就是“韶箫”,也就是孔子听了后赞之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也有说法为:筝是战国时的一种兵器,用于竖着挥起打人。还有一句古话叫“筝横为乐,立地成兵”。后来在上面加上琴弦,拨动时发现悦耳动听,于是发展成乐器。随着时间的推移,兵器也越来越轻便,筝这种体形庞大、质量不轻的兵器就被遗弃了。所以现在人们见到的筝都是以乐器的形式出现的,形态优美,并附有装饰。 据说此乐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乐;这音乐显然不是民间音乐,而是宫廷音乐。由此可见,至迟于嬴政当政之时,秦国已用“韶箫”替代了筝,筝当时属于宫廷所用的乐器了,它理当比缶、瓮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对举的乃是“武象”。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乐舞,是周人歌颂武王伐纣的。由此可见,“搏髀”当是秦国的宫廷乐舞。李斯所举之例,证明秦国宫廷所用的歌、舞、乐都是别国的,为反驳政治上不用客卿张本。其那文已经提及,李斯进呈《谏逐客书》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筝在秦国的流行当是在此之前。筝的产生就相对完善也就理当比李斯书《谏逐客书》要早一些。 关于筝的命名,有两种说法,一说乃是有瑟分劈而来,另一说乃是因发音铮铮而得名。《集韵》就持“分瑟为筝”之说:“秦俗薄恶,父子有争瑟者,人各其半,当时名为筝”。当然除了父子争瑟的说法而外,还有兄弟争瑟,以及姊妹争瑟的说法。这些大同小异的传说也正好说明这些说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识而言,瑟分为二就就成了破瑟,岂能算筝?若将瑟破为二而修补成筝,恐怕远比制作筝、瑟要难吧?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其发音的性质而得名,刘熙《释名》中“筝,施弦高,筝筝然”,就持此说。说筝因“施弦高”而发音“筝筝然”,这音色显然乃是对瑟的音色舒缓而言的,这就把筝与瑟联系起来了。确实,我们的民族乐器可以因乐器的来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制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乌),这儿的筝因音色发音“筝(铮)筝然”,而得名也未尝不可。从后文来看,起初的筝与瑟并不密切,这就失去了筝瑟音色对比的意义,从而使此说显得难以使人全信。 以上所说筝的命名,也涉及到筝的起源。既然“分瑟为筝”之说不可信,那么出事的筝呀就不是破瑟而成的了。那么筝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汉.应邵《风俗通》载文:筝,“谨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从应邵的《风俗通》所载可知,汉以前的筝其制度应为“五弦,筑身”,但是当时“并(山)凉(甘肃)二州筝形如瑟”,应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还记下了“蒙恬所造”的传闻,这又是说明,汉代在西北地区已经流传瑟形的筝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乐四》中说:“筝,秦声也。傅玄《筝赋序》曰:“以为蒙恬所造”。今观 古筝

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弦柱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仁智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关思哉。并有附注说:“今清乐筝并十有二弦,他乐肯十有三弦。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 以上两条资料颇值得我们注意,应邵乃东汉末年(二世纪末,三世纪初)人,他所记的“五弦、筑身”,乃是按照《礼乐记》的记载,并非亲眼目睹,而他所见的“并、凉二州,筝形如瑟”,却未提及其他地区筝形是否有异。唐代末年的杜佑,乃是九世纪人,他在《通典》中比较详细地说明了当时筝完全如瑟的形制,这形制也符合正统礼器的标准。当然,杜佑同时也提出了对“蒙恬造筝”这一传说的疑问。 筝究竟是否为蒙恬所造?近年有人认为蒙恬乃文武全才,他造筝也完全具有可能性。但是根据年代来看,蒙恬造筝并不具备这种可能性。蒙恬祖父蒙骜,死与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此时蒙恬不过是20多岁的青年,即使青年的蒙恬有制筝的才华,制成后却要它在短短数年内就流行秦国,并成为当时秦的宫廷乐器,看来不具有这种可能。更有人说,筝乃蒙恬筑长城时所造。这一说法就更不具备可能性。因为蒙恬修长城,乃是秦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灭齐国以后之事,这比李斯呈《谏逐客书》至少要晚十六年! 亦有说蒙恬所造为“笔”,古繁体“笔”与“筝”近似,因为记载失误,于是以讹传讹有此说。 古筝训练书籍

应邵《风俗通》说,筝乃“五弦、筑身”。但“筑”是什么样式,历代文献都语焉不详。1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一具汉筑明器。这具筑之所以说他是明器,是因为该器虽然髹以黑漆,却是用独木雕成。实心,不利于共鸣,若用来演奏,无法获得足够的音量。此外,该器通长约34厘米,用来演奏显然太短小,而《同典》载,唐代的筑长四尺三寸,汉筑演变至唐代虽然有异,但相差也不至于如此悬殊。这些理由都足以证明它是明器,该器犹如有柄的小瑟,筑面首位各钉以横排竹钉,一排五个,这就与《风俗通》的记载相符。这具明器筑的样式与瑟相同,似乎又说明瑟、筑、筝的样式是极其相似的。 如真的瑟、筑、筝的样式雷同,那么我们只能认定筝与瑟的差别除了音色有别而外,外在的差别主要在于弦数,即:瑟有二十五与五十弦之分,而唐代的筝仅为十二弦与十三弦,当时的筑也发展成为十二弦与十三弦,那么筑与筝之间的区别又在何处呢?《通雅》在筝明“踏步筝用骨爪,是、长寸余,以代指”;而在注筑时引《释名》的说法:“筑,以竹鼓之也”。如此看来,其实、差别主要在于筝是弹拨乐器而已。当然,《通雅》还在筑明:“似筝,细项”,这“细项”便成了筑与筝形态上的主要差别。原来初试的筑,是要以左手握住颈部而用右手击奏的,故而“细项”,唐代已长四尺余,显然无法握持,这细项看来乃是保存了旧有体制而已。《通雅》在筝这一条目下还注上了“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的说明。这一注释在于说明CHOU(手部 诌去言)与轧筝本是同一器物,其名称的差异仅仅是一为弹奏、一为拉奏而已。 当然也有人认为中国的筝乃传自外国。日本的田边尚雄在他的《东洋音乐史》中就提出了筝是战国末期从西方传入秦国的观点。日本的另一学者林谦三则认为田边尚雄的论据不足。 从以上讨论可知,无论是筝似筑还是筑似筝,筝的初试形态至今并未弄清楚。因此,筝的起源至今依然还是个谜,还需要我们继续探求。关于筝的起源的探求,显然是无法从文献中寻求根据的,看来必须求助于考古的新发现。 总之,筝很可能来源于一种大竹筒制作的五弦或少于五弦的简单乐器。年代当在春秋战国时期或春秋战国之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秦代。 筝、筑、瑟的关系,既不是分瑟为筝,也不是由筑演变为筝,而很可能是筝筑同源,筝瑟并存。五弦竹制筝演变为十二弦木制筝,筑身筒状共鸣结构演变为瑟身长匣形共鸣结构,可能是参照了瑟的结构而改革的。